文字解读|《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3-10-20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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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进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根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决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水节约〔2023〕139号);

3.《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水节字〔2023〕2号)。

三、出台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严格节水监督管理,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推动全社会节水控水,推进水资源总量控制、科学配置、全面节约、高效利用,为我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四、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四水四定”,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严格取用水管理。二是健全节水制度政策,推进用水权改革,落实节水制度标准,深化水价形成机制改革,落实节水激励政策。三是推进全社会节水控水,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推进工业节水减排,推进城镇生活节水,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大力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四是严格节水监督管理,加强用水定额管理,规范计划用水管理,完善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强化监督检查。五是提升公众节水意识,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六是强化保障措施,完善协调机制,拓宽投入渠道,强化科技支撑。到2025年,水资源节约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市节水制度体系、管理机制基本健全,全社会节水意识不断增强,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1.4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20年下降7%、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778,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左右,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1.53亿立方米,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到2035年,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建成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要求相适应的节水制度体系、管理机制和市场机制,形成与产业规模、经济结构、空间布局等相协调的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格局。

五、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烟台市水利局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5-6786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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