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烟台市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日期:2023-01-19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字号: 分享到:

2022年,烟台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烟台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水利实际,把加强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放在重要位置,在全市各级水利部门的努力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2年,烟台市水利局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两个确立”。党组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站位,全面准确理解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加大(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力度,认真学习交流习近平法治思想,班子成员多次参加学法讲座,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2021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问题整改,对照“三张清单”,结合水利实际,切实抓好落实。二是制定我局《烟台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进责任落实,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科室、年度推进措施及长效机制、完成时限,将法制建设落到细处。三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决策。对纳入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烟台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亲自部署亲自把关,先后7次主持起草、修改文稿,严格执行法定决策程序。四是业务执法科室对涉水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按照功能职责,制订以“水土保持”“工程管理”为主要模块的13类清单目录,建立了从上到下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到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体系,为科室人员利用法律法规,指导水利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五是做好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按时整理报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两项全省法治建设管理评价系统证明材料。

(三)认真抓好水利系统普法工作。一是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水利夜校学习,将法治专题讲座纳入水利大讲堂,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参与学习。二是认真开展“专业人”考“专业法”学习测试活动,制定专业人考专业法清单,按照要求组织好“专业人”考“专业法”学习测试活动。今年利用每周二夜校学习,组织了8期法治讲座和学习。三是年初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在市水利局网站公示,严格落实责任清单,保证年内完成普法任务,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四是借助“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集中《水法》普法宣传;针对今年汛期雨水多,发生自然灾害大的情况,加强与气象、应急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发布水旱灾害预警信息,普及了灾害防御知识。

(四)做好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完善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全市水事违法案件办案率连续多年居全省第一二是做好执法证换发工作,组织我局执法证四年年审人员进行网上培训和考试。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做好山东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上运行工作。四是推进依法防控疫情,毫不动摇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防疫要求,组织办公楼人员按时参加核酸检测,派出志愿者配合社区做好防疫,做好水利工地、系统内部防疫,未发生涉疫矛盾纠纷。五是做好水利部2021年执法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水利部2021年执法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通知》。组织区市水利及执法部门对照执法监督清单开展自查,不断地强化自身监管能力和尽职尽责能力,建立健全执法保障。

(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深化法律顾问在水利重大事项决定、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水行政执法等过程中参与程度。一是严格落实《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2022年,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1次;二是按照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做好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严格执行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备案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资料的完备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提高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参与度,每项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必须由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水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作用,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我局重大执法决定和水事违法案件的办理,提供法律意见,2022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书3次。

(六)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主动履行行政调解职责,创新行政调解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应诉备案、重大行政应诉案件专报、行政诉讼情况反馈、行政错案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做好行政案件应诉工作。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局机关和基层单位普遍存在着习惯按照上级文件办事,学用脱节问题,习惯性遵循老的工作方式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现实问题能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二)基层水利部门面临执法人员少的问题比较突出。基层水利部门执法薄弱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全市水利系统法律专业人员少,现有执法人员年龄大,执法人员数量少,知识更新慢,难以满足水行政行业监管的执法要求。

(三)市级执法队伍的缺失,对基层执法培训和指导力度弱化的问题。面临水利行业“强监管、补短板”新要求,受各种条件限制和制约,在执法人员的配备和选用上重视程度不够,业务科室的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弱化。

三、2022年度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建立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等重点对象尊法学法守法制度。2022年,举办4次法治专题讲座,对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习清单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工作进行法律和政策解读,学法用法氛围越来越浓。

(二)法治学习多样化。将法治专题讲座纳入水利大讲堂,聘请省水利厅领导、政策法规处和局机关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进行法治培训8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参与学习网络知识;认真开展“专业人”考“专业法”学习测试活动,完成了领导干部学法考法任务。

(三)严格水利执法。认真落实河湖长制,进一步加大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水工程保护等水利重点工作,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制定了《烟台市水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老岚水库建设等水利重点工作,加大行业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加快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印发《烟台市水利局“企业有事找专员”工作方案》等多项制度;水利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100%,网办渠道通畅率100%。

(五)认真做好2022年度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要求,起草报送了第一责任人《2022年度述法报告》,我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评议会议。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按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高水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虽然我市在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要认真抓好落实省编办印发的《关于加强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若干措施》和烟编办印发的《关于认真抓好<关于加强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若干措施>工作落实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行业监管,促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水坚持普法与水利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水,依法管水,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水体制和机制,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和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形式,全面推进依法治水。

(四)深入学习水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加强水利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水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宣传水法律法规,提高水利干部职工依法治水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向全社会宣传水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水利法律的了解,为水行政管理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