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顺利通过节水型社会省级验收

日期:2021-12-01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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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自2017年国家部署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以来,芝罘区水利局发挥好节水工作牵头作用,在全区全面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快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粗放用水方式向高效用水方式转变,从过度开发水资源向主动节约保护水资源转变。

芝罘区水利局以节水理念贯穿发展,制定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把节水型社会建设摆在与全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文明建设同等的战略高度来抓,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共安排,常抓不懈。以节水体系建设、节水载体建设为抓手,共创建34家节水型公共机构、10家节水型企业、31个节水型社区(小区);加快城镇供水管网修复,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3.27%。农业空间则加大灌区建设和农业节水投入,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8。大力推进非常规水利用,将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

2021年,芝罘区水利局在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向省水利厅递交了《烟台市芝罘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申报材料》。11月初,省水利厅委托省水科院专家组对我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开展技术评估。专家组实地考察了烟台发电厂、鲁东大学、芝罘区检察院、西海岸社区等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居住小区,详细了解各示范点取用水情况、节水措施等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实地察看和听取汇报,验收组对我区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芝罘区在节水宣传、节水器具普及、节水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节水观念深入人心。评估专家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审查、召开技术评估会议等方式,最终形成技术评估意见,初步判定我区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

11月26日,省水利厅召开节水型社会验收视频会议,对前期通过省级技术评估的27个申报县(市、区)进行验收。会议上,验收领导小组听取了评估专家组关于节水型社会评估工作的汇报,并进行了现场质询。经过验收领导小组一致同意,我区最终顺利通过节水型社会省级验收。

今后,芝罘区水利局将继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切实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总体要求,不断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把节约用水作为解决全区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要举措,贯穿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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