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水利局-招标投标过程中规范履约保证金缴纳及差异化管理

日期:2021-11-26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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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海阳市2021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及海阳市2021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盘石店镇食用菌产业项目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收取履约保证金实施差别化费率,招标人可根据“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分级调整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级的可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缴纳履约保证金可不高于合同额的2%,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以下(含A级)缴纳履约保证金可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履约担保的形式可用现金、金融汇票或金融机构保函。

根据企业的不同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履约保证金收取差别化费率,一方面可进一步缓解企业困难,减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一方面可促进建设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该项举措可营造良好的招投标营商环境,保障我市水利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公平竞争,切实维护投标单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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