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情况
日期:2017-09-08 信息来源:水资水保办
2016年1月27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水利厅发布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涉及我市全部行政区域,具体划定情况如下:
一、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芝罘区、福山区、开发区、长岛县、龙口市、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共8个县(市、区)。
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牟平区、莱山区、高新区、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共6个区(市)。
附: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鲁水保字〔201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