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水利局涉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进展情况

日期:2017-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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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市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的要求,烟台市水利局针对水环境保护方面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并迅速行动起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抓好工作落实。

(一)迅速行动、从快从严安排部署。全市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动员大会召开后,市水利局立即贯彻落实,于7月27日下午召开局长办公会进行学习传达和安排部署,7月28日召开水利系统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进行全文传达和再动员、再部署,并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立即进行排查整改;8月1日,召集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长,召开全市水利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会议,要求水利系统进一步统一思想,攻坚克难,抓好水利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

(二)组建专门工作班子,落实工作责任。7月27日,成立了由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涉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领导小组、具体的攻坚工作组和由6位分管局长担任组长的工作督导组,抽调专人抓紧推进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并对涉及水利的“河湖水域岸线综合治理”和“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两类突出问题进行了分解落实,将责任卡实到各县市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

(三)制定工作方案,逐一排查、销号管理。7月31日,印发《水利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从7月31日开始,以大沽夹河、五龙河等9条市级重要河流为重点,对所有河流(水库)岸线各类违章建筑和违法活动以及入河排污口进行沿河步行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销号管理,确保不漏过一个排污口、一个违章建筑。为确保整治工作依法依规,8月3日,研究明确涉水问题整治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印发给各县市区。目前,各县市区排查整改工作已全面铺开,取得初步成效。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涉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活动工作督导方案》,由6位分管局长带队,高密度加大对县市区的督导检查,8月3日分赴各县市区对攻坚工作方案制定、问题排查和清单编制、台账建立、入河排污口封堵等9项工作进行第一次全面督导,并计划在8月10日前完成对各县市区的三次督导,确保8月10日前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的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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