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水生态文明试点市建设工作通过水利部中期评估

日期:201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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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是水利部确定的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2017年是试点市建设的最后一年。为顺利通过水利部专家组对我市的验收及命名,受烟台市水利局之邀,水利部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于5月25日晚抵烟,26-27日对我市试点市建设进行了中期评估。我市成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第二批试点第一个接受水利部中期评估的城市。

专家组于5月26日全天,查看了大沽夹河国家级水利风景区、门楼水库、开发区净水厂、夹河生态园、开发区海岸生态带、古现污水处理及中水利用工程、白银河治理与生态保护工程、辛安河污水处理厂、高新区辛安河水生态治理工程、鱼鸟河省级水利风景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南自格庄泵站11个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程现场。

5月27日上午,根据专家组要求,烟台市水利局组织了市城管局、环保局、水文局、技术报告编制单位召开了烟台市水生态评估咨询会议。会上,由烟台市水利建筑勘察设计院系统汇报了《烟台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中期自评估报告》及《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总结报告(中期)》进行了汇报。专家组听取汇报并查阅相关资料后,对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给予较高评价,认为:烟台市作为全国第二批试点市,秉持水生态发展理念,着眼城市可持续发展,立足烟台自身实际,不等不靠,积极作为,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成效明显,初步具备试点城市验收条件。同时,认为我市各项自我评估基础性材料准备充分,其系统全面程度优于部分第一批全国试点中期评估城市,结论较为客观,基本符合烟台实际。在挖掘总结特点和可借鉴经验模式方面,对门楼水库 “三网”水源地保护、海水侵染综合防治、防台固沙、防风固岸“三防”工程和农业节水等方面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可为全国同类型地区提供典型示范。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专家组依照第一批全国试点市验收标准和工作要求,就我市试点验收准备工作提出了要着力突出烟台缺水城市特点、进一步提升完善工程项目建设档次、加快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等指导性意见,为今后试点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提供了遵循。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按照水利部验收办法和专家指导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省政府批复的《烟台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突出烟台北方滨海城市特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加快推进试点建设任务,进一步充实各项验收准备材料,完善指标评价体系,根据烟台实际,适时调整变更相关工程项目,加大城市节水措施,补齐中水回用短板,确保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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